有消息指,《國歌條例草案》(下稱《國歌法》)最快可於本月27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,法案委員會已完成《國歌法》審議,政府可隨時把條例草案排期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(內會)於上周五(8日)突破困局,於當日下午召開的特別會議處理多項法案和附屬條例,包括國歌法,尚待提交大會恢復二讀。
《國歌法》的本地立法程序至今已歷時近一年半,政府日前公開表示,期望在《2020撥款條例草案》通過後,可把《國歌法》排上大會恢複二讀辯論。按規定,法案恢復二讀需要12天預告期,而本周三(13日)和周四(14日)將繼續審議《2020撥款條例草案》,議員陸頌雄預計,若《2020撥款條例草案》能於本周或下周完成審議,《國歌法》最快排在本月27日審議屬合理估計。
據立法會文件顯示,《國歌法》屬全國性法律,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7年11月4日通過將《國歌法》列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,並通過本地立法的形式在港立法。至2019年1月,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把《國歌法》提交立法會審議,惟後來發生反修例示威衝擊立法會,並提早結束上年度會期;而去年10月復會後,內會又出現持續逾半年的停擺亂局,至上周五《國歌法》才在內會通過法案委員會審議。